近期,多地宣布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购房有望实现“所购即所得”。12月以来,湖南省衡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宣布取消或逐步推进取消公摊。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举措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所谓公摊面积,是指整栋楼产权人共同分摊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当前多地提出的“取消公摊”,主要是在住房销售环节取消公摊或调整为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例如,12月17日,张家口市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逐步推进取消公摊。衡阳市也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该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此外,广东省肇庆市和湖南省湘潭市也在今年早些时候发文,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重庆从2002年开始就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长期以来,公摊面积存在标准不一、管理混乱等问题。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由于计入方式不透明和合同条款含糊,容易导致购房者得房率低,并引发物业费、取暖费收取等纠纷,损害购房者权益。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取消公摊面积意味着未来将能实现购房“所购即所得”。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还有利于增强购房信心,加速刚性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释放,助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总监徐跃进表示,以建筑面积或是以套内面积进行交易对购房成本影响不大。两种算法下的房屋总价相近,只是单价会有所不同。对于用房成本的影响也不确定。目前,物业费、采暖费大多是按建筑面积计算,如果改为按套内面积计算,收费单价可能会相应提高。
徐跃进还指出,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城市出台相关规定。现阶段除了关注是否取消公摊外,还应关注公摊面积的透明化和收益分配问题,确保购房者清楚公摊面积的具体内容,并合理分配公摊面积产生的收益。
严跃进提醒,在推进取消公摊过程中,要防止其成为房企项目营销的噱头,确保政策效应积极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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