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纵火致3母女亡 6旬汉误杀罪成 续还押至11.29判刑
- 综合新闻
- 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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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2024-11-17 23:41:21
【on.cc东网专讯】大埔一劏房于3年前凌晨发生火警,消防到场救出男户主,以及他的女友和女友两名年仅8岁及13岁的女儿,3母女其后证实不治。警员在死者身上发现刀伤,调查后怀疑有人斩人及放火。男户主被指与案有关。他否认3项谋杀及一项有意图而纵火罪在高院受审,结果被裁定纵火及3项误杀罪罪成,3项谋杀罪则罪脱。法官今(12日)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押后至11月29日判刑。现年65岁被告姚委祥,在内地出生,报称任职地盘工。他被控于2021年7月12日,在大埔乡事会坊美云楼5楼一个单位内,谋杀温菊芳、赖梦芯及廖淑媛。他另被控于同日,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摧毁或损坏属于其本人或他人的财产。承认事实指,温菊芳终年42岁;赖梦芯终年13岁,是温跟前夫所生;廖淑媛终年8岁,是温跟另一位前度所生。控方指,温菊芳被发现身中过百刀,两名女儿亦分别中36刀及6刀。陪审团上周四(7日)退庭商议4个多小时后得出裁决,以5比2大比数裁定被告3项谋杀罪罪脱,但作为交替控罪的3项误杀罪罪成,并裁定是属于由挑衅导致的冲动杀人行为。陪审团另一致裁定被告纵火罪成。法官押后至今日听取辩方求情陈词,控方亦就法律事宜陈词。控方指,死者身中多刀,被告纵火后离开住所,期间不曾向消防员表示屋内有人,叫消防员拯救。根据陪审团的裁决,被告必然有意图导致3名事主严重受伤或杀人,只是被告行为是受挑衅而作出。辩方则提及。在预审阶段表示,被告表示愿意承认误杀罪,冀法庭予以刑期扣减。法官需时考虑陈词,押后至11月29日判刑,被告续还押。案件编号:HCCC163/2023【更多即时新闻详情请上东网新闻】其他人也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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