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浙江宁海县的李女士表示,她14岁的儿子被同学骗喝强碱水导致食道受损,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警方认定施害者系故意伤害。目前,李女士的儿子仍未返校读书,她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施害者的家长表示,希望李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们不会逃避责任。事发学校校长陈先生称,学校在事件发生后积极开展相关帮扶工作。胡陈派出所透露,由于施害者未满16周岁,将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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