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向梅在注射了两针除皱针后,出现了咳嗽、呕吐等症状。很快,她呼吸困难,全身皮肤发紫,无法坐稳,并出现大小便失禁。徐玉美立刻拨打120求助,但印向梅已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
2024年7月,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与该市卫健委联合举办了全市生活美容行业法律培训,结合这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讲解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区别。
徐玉美从事生活美容多年,主营美甲、减肥、理疗、面部护理等简单项目。2022年7月,她在商业街区开设了一家新店。为了快速盈利,在未取得医美资质的情况下,她联系了相熟的美容师李有容,合作经营除皱抗衰“微整形”项目。两人约定由徐玉美提供场地及客源,李有容提供产品并操作,利润均分。
2022年11月7日,李有容到店为两位顾客注射除皱针。中午12时左右,李有容先为黄河琳注射,徐玉美则提前为怕疼的印向梅敷上了含有利多卡因的舒缓膏。下午1点,李有容完成黄河琳的注射后,将印向梅带入包厢,按比例混合融酶液、利多卡因、冻干粉,然后用医美针头在印向梅左眼睑下方注射两次。不久,印向梅出现咳嗽、呕吐等症状。李有容叫来徐玉美,此时印向梅持续呕吐,呼吸困难,全身皮肤发紫,无法坐稳,并出现大小便失禁。徐玉美立即拨打120求助,医护人员到场后迅速将印向梅送往医院,但她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勘验调查,并对药剂和针头取样化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美容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医疗活动”,而该美容院仅取得生活美容服务资质,未取得医疗美容资质。印向梅是易过敏体质,徐玉美和李有容缺乏专业知识,未能及时判断出原因,且店内没有配备急救药物。除了拨打120外,她们也未采取其他急救措施,导致印向梅失去最佳抢救时机而死亡。经鉴定,印向梅系外敷、皮下注射利多卡因致过敏性休克死亡。
2023年7月,扬中市检察院介入该案侦查,办案检察官提出意见并积极引导侦查,于7月17日批准逮捕徐玉美和李有容。9月15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徐玉美和李有容认识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承诺赔偿死者家属损失。考虑到双方家庭情况,扬中市检察院与法院促成二人补偿经济损失150万元,取得了印向梅家属的谅解。
2024年2月,扬中市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徐玉美和李有容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扬中市检察院还针对美容机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多家医疗美容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美容行业市场主体清单及重点违法线索提报机制,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为了提高美容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扬中市检察院联合该市卫健委多次举办法律培训,讲解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区别。卫健委还编发了系列科普文章,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辨别非法医美。
专业人士指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定义存在很大差异。生活美容使用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侵入性手段,从业者通常不需要医生资格,但需要取得相应许可证。医疗美容则涉及药物、手术和其他侵入性手段,必须由具备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具有医师资格的医生实施。普通生活美容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均属非法行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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