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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从情人车摔出身亡家人索赔60万 法院判决赔偿6.5万

深夜时分,一名男子从宝马车内摔出车外不幸身亡,其家人向宝马车主索要60余万元的赔偿。丹阳法院已对此案作出判决。

王某和刘某均是80后,两人于2022年底相识并发展为婚外情关系。2023年7月,王某乘坐刘某驾驶的宝马牌汽车,在丹阳丹北镇某红绿灯路口处,突然被摔出车外。刘某随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求助。随后,王某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但次日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男子从情人车摔出身亡家人索赔60万 法院判决赔偿6.5万  第1张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事发前,刘某想分手,而王某不同意,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纠缠。当晚,王某向刘某发送短信要求归还手镯、手机卡等物品,双方通过短信争吵。晚10点左右,王某找到刘某并砸了她的汽车。之后,王某要求吃夜宵,开车带刘某到某餐吧吃夜宵。期间,刘某想早点结束,王某结账后独自出去。刘某看到王某喝醉了,就开车跟在他后面。后来,王某要求刘某开车带他转转,上车时没有系安全带,随后发生了上述交通意外事故。

死者王某的配偶、父母及子女多次找刘某问责和索赔,并诉至丹阳丹北法院,要求被告刘某承担各项经济损失6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死者王某与被告刘某存在婚外情纠葛,在醉酒状态下乘坐被告驾驶的车辆时未系安全带,导致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尽管刘某未能尽到更为合理的注意义务和采取更为妥善的措施,但不存在严重过错和主要责任,不足以赔偿原告方全部或主要损失。据此,法院酌定被告承担赔偿责任65000余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表示,在民事侵权类案件中,特别是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时,应当严格依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裁判,不能“久调不决”或“和稀泥”。只有通过有力度、有温度、有是非的司法裁判,才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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