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甲和曾某甲通过网络平台相识后,刘某甲提议以冒充记者、曝光环保问题的方式威胁企业索要钱财。曾某甲同意并拉拢了曾某乙、刘某乙等七人加入。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6月10日期间,这九人交叉合作,使用无人机等设备在河北省多个城市对多家砂石料厂、搅拌站等企业进行拍摄。随后,他们冒充河北A报、河北B报等新闻单位的工作人员给企业打电话,以媒体曝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污染问题相威胁,共实施敲诈勒索74名受害者94次,涉案金额总计人民币12.61万元。
2022年3月21日,河北省河间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刘某甲等九人提起公诉。同年6月10日,河间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甲等人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九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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