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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协主席被炒 郑嘉如向劳工处提申索 促港府检控《华尔街日报》|Yahoo

【 新闻报道】香港记者协会新任主席郑嘉如今年 7 月上任,惟不足一个月,即被《华尔街日报》(WSJ)解僱。郑今(12 日)早到劳工处劳资关係科提出申索,明天将与劳工处调查科录详细口供。郑指,以往多次尝试与 WSJ 调解,但对方坚持此乃一般裁员决定,不会复职,故郑认为需提出申索。她续指,香港《僱佣条例》明确保障僱员参与工会的权利,希望政府可积极提出检控。郑嘉如指,以往多次与 WSJ沟通无效,故循法律途径提出申索郑嘉如与法律代表今早于劳工处劳资关係科提出申索后会见记者,她质疑 WSJ 涉违《僱佣条例》,于申索表上表明自己因「僱员因参加职工会或职工会的活动」被不合理解僱。与WSJ调解失败 道琼公司未曾回覆投诉郑指,过往数月其法律代表与 WSJ 公司代表透过电邮和电话沟通,曾提调解惟对方拒绝,并多次坚持此属一般裁员决定,不会复职。郑在解僱前亦曾向 WSJ 母公司道琼公司(Dow Jones)发内部投诉,指因记协职位而收到主管「警告」,但「从来没有收到一个回覆(never receive a single reply)」,质疑公司并没有严肃处理其事件,故需透过法律途径申索。郑嘉如指,事件已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希望《华尔街日报》作出补救吁《华尔街日报》作出补救「同公众讲其实佢哋唔係一间咁嘅公司」郑形容解僱事件已无法逆转,并已严重伤害她本人、记协以及 WSJ 的声誉,「呢啲好难返转头,但如果《华尔街日报》认为,呢个唔係佢哋企业嘅作用,亦都有啲方法可以作出补救,同公众讲其实佢哋唔係一间咁嘅公司,呢个(解僱)係一个错误决定」。根据现行《僱佣条例》,劳资审裁处考虑申索个案后可向僱主发出命令,为僱员复职或赔钱。若僱主最终没有履行有关命令,或须向僱员支付一笔额外款项,金额为僱员平均月薪的三倍,上限为7.25万元;若僱主故意及无合理辩解不支付该额外款项,则属刑事罪行。郑嘉如与法律代表Adam Clermont吁政府提检控 保障僱员参与工会权利郑嘉如目前希望透过民事方式申索,冀劳工处调查员认真处理案件,另一方面同时呼吁政府积极提出刑事检控,「唔好畀啲僱主觉得,佢哋只要畀钱就解决件事,保障返僱员参与同成立工会嘅权利」。根据香港《僱佣条例》,如有僱主违反上述规定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郑嘉如与法律代表Adam Clermont郑嘉如于今年 6 月获选为记协主席,于7月中旬被《华尔街日报》以「职位重组」为由解僱,并透露上司曾施压要求她不要参选记协,表明记协职位与 WSJ 职位无法共存。WSJ 母公司道琼斯公司的员工工会 IAPE(出版业僱员独立协会)随即发起联署,形容报社做法不道德,促请报社让郑嘉如复职。 郑今称,遭解僱后一直投身新闻相关的自由工作,因此其记协会籍并无影响。《 新闻》已就事件向《华尔街日报》(WSJ)及其母公司道琼(Dow Jones)查询,正候回覆。其他人也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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