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11月13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亿元,不超过40亿元。其中,盛虹科技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8亿元,不超过16亿元;盛虹石化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6亿元,不超过12亿元;盛虹苏州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6亿元,不超过12亿元。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于近日向盛虹科技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科技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11.2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石化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石化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8.4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苏州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苏州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8.4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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