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和顺县联合调查组通报,公安机关已对“卜某走失被找回”事件中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卜某是一名45岁的汉族女性。200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至2011年期间,她因精神异常多次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2011年5月26日,卜某从晋中市榆次区家中走失。同年8月,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村民郭某(78岁)在本村附近发现卜某,当时卜某表现出精神异常。随后,村民张某(46岁)将卜某带回家中,并与她育有子女。
经调查,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关于是否涉嫌拐卖妇女的问题,经过走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及周边村村民,发现2011年7至8月间,卜某曾独自在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及周边多个村停留10余天,表现出精神异常。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卜某被拐卖的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仍在深入调查。
关于是否涉嫌非法拘禁等问题,走访石叠村组多位村民后了解到,卜某在村生活期间,精神疾病症状明显,但也常独自外出购买零食,未发现其离村出走的情况。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他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
和顺县表示,将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其他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后续调查情况会及时通报。
目前,卜某已住院治疗。和顺县将积极开展对卜某及其子女的帮扶救助。后期根据案件处理情况,依法确定其子女的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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