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六件依法惩治“蝇贪蚁腐”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教育领域的贿赂犯罪案件——钟某燕受贿、洗钱案。
据最高法披露,2010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钟某燕利用担任某市某实验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学生入学、转学、分班及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49万余元。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钟某燕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了其收取的好处费123万余元的资金来源和性质。
此外,钟某燕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洗钱犯罪事实。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钟某燕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洗钱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自首和全额退赃等情节,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钟某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同时追缴其犯罪所得。一审宣判后,钟某燕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抗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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