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假」本来是上班族的「另类福利」,但自从新冠疫情让在家工作成为常态,不少上班族也发出疑问:到底在黑色暴雨警告、八号或以上颱风警告生效时,僱主要求员工在家工作是否合理?法例并没有「风假」根据现行法例,劳工署并没有清楚指明在黑色暴雨警告、八号或以上颱风警告生效时,僱主不可安排员工上班。《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虽然制订不同恶劣天气下的上下班安排,但劳工署亦只是以提供参考的形式,提醒僱主「应考虑」守则内的内容,反映风球袭港期间,「风假」并非必然。《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的制订原则《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指出僱主应该以员工的安全和从居住地点往返工作地点的可行性作首要考虑,订明在恶劣天气或超强颱风后的「极端情况」下,僱员上班、下班、复工及在家工作的安排。如黑色暴雨警告、八号或以上颱风警告生效,僱主在考虑行业性质、机构运作需要及服务的逼切性后,僱主应只要求绝对必需的员工返回工作地点上班。在守则以个人安全为先的原则下,如留在家中并不影响安全,则颱风下在家工作并没有违反守则。挂八号风球期间,要求员工在家工作是否合法?劳工署建议僱主在颱风期间,弹性处理员工因实际情况而无法如常返回工作地点的情况,例如让个别有需要的员工优先下班、按员工居住地点分批复工,或容许返回工作岗位有困难的僱员在家工作;反映僱主安排员工在颱风期间在家工作,是合理的要求。劳工署亦建议僱主预早因应公司的运作模式及职位的工作性质,评估在八号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极端情况」期间或之后,是否可以容许员工在家工作。本来已在疫情期间实施Work from home在家工作的公司,或已制订出行之有效的模式;否则的话,可参考以下的因素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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